兩星期前的今天,我去脫疣了。
我有疣嗎?這很值得懷疑,因為就這樣對牢鏡子看,一點也不覺得疣存在我的面上。天天跟自己的臉打交道,每天看鏡子裡的自己不下十次,疣似乎跟我毫無關係。有一天,美容院的醫師跟我說﹕你面上有疣啊。接着捉住我的手沿着面部線條游走,遇到疣便停下來,停呀游呀,游呀停呀,如此這般肉眼幾乎看不見的疣竟然出現了。於是,這疙瘩從此出現在我的心裡。本覺得不如算了吧,可天天看鏡子,第一眼見到的總是疣,第一下感覺到的就是這些超迷你疙瘩。除了自己,沒有人會留意到,更沒有人會在意那些毫不顯眼的小東西。可是,問題在於感覺到小東西的是自己,即使小,問題總是一直存在,而且鏡子會天天提醒自己。我也會想﹕如果沒有就好了,更會想消除一切在面上、在心裡的疙瘩。要知道,心裡疙瘩不除去,不會有一天自在,不會有一天快樂。
醫師拿來一管牙簽般粗幼的金屬針來了,二話不說便往我面上刺。一下,兩下、……我只嗅到有甚麼燒焦了的味道,看見縷縷輕煙升起。再然後才是痛楚。針刺在面上的一刻不會痛,是刺完後痛楚才明顯,才叫人記得。這痛楚其實沒有甚麼,因為不是那種椎心的痛,也不是煩人的痛,就是一種叫人覺得自己仍然存在這個世界的痛。這樣一下一下,伴隨痛楚而來的是麻。又痛又麻,很快一小時便過去了。我的整張臉變得又紅又腫,還有我的脖子、我的身體,沒有一寸皮膚是沒有傷口的。因為點點的痛,又因為那些滿佈身體的傷口,我曾經有一秒想着為何要叫自己受苦呢?可是,事情已經發生了,我也要繼續跟我的疣說再見,為自己的傷口加油。
那些小點點太多了,比我想像的要多很多。是的,多很多,因為當我戴上眼鏡看清楚鏡子裡的自己時,我被自己紅腫的面孔嚇了一跳。那一刻,傷口變得更痛了。朋友會一直問﹕你面上曾經有疣嗎?爸爸會說﹕看不見的應該由它吧,何必令自己痛呢。學生會瞪着傷口問﹕不痛嗎?痛,因為我也是血肉之軀,一定要治本,一定要做好。
兩星期過去了,傷口都好了,不留一點痕跡,原來觸摸到的疙瘩統統都消失了。
疙瘩可以消失就好,除了看得見的,也希望看不見的不會再影響我的生活,也希望它們不再影響我的心情。
文風大變,善哉。
回覆刪除